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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亚萍:建议进一步加快养老事业发展
发布:2018-03-15 15:49:00

实现“老有所养”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养老保障的重要目标。全国人大代表、江苏亚萍集团董事长陆亚萍日前在京接受专访,就人口老龄化及养老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亚萍集团董事长陆亚萍

陆亚萍代表说,我国是当前世界上老年人口数量最多,老龄化速度最快,应对人口老龄化任务最重的国家,也是一个“未富先老”的老龄化大国,据央视新闻网最新报道显示:截至2017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超2.3亿,占总人口的16.7%;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超过1.5亿,占总人口的10.8%。预计到2050年,中国老年人口将达到4.8亿,约占届时亚洲老年人口的五分之二、全球老年人口的四分之一,比现在美、英、德三个国家人口总和还要多。因此,如何更好地适应老龄化快速发展所带来的新挑战,尽快实现“老有所养”目标,除了加快建立养老制度、构建养老体系、保障养老资金外,与时俱进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也是当务之急。

陆亚萍代表认为,党中央、国务院已将应对人口老龄化作为国家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并提出“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并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养老服务事业在各地全面铺开,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但面对逐年加剧的老龄化程度,面对老年群体日益突出的养老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养老政策资源供给,我国的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工作仍任重道远,突出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是资源配置不够均衡。东、中、西部之间、同一地区的发达城镇与欠发达城镇之间等都存在着不平衡。就本人所在的江苏海门这一经济相对发达的沿海县级市来看,问题同样比较突出,如,养老机构分布不均衡,中心城区辐射区域相对集中,其他区域缺少分布,从数量上看,社会开办的养老机构多,政府主办的少;从入住率来看,市中心城区、部分区镇“一床难求”、“排队候床”的情况非常普遍,而在偏远区镇出现了半数以上的空床率。同时,高端养老机构的费用太高,而大众化养老机构不能满足占比最多的普通家庭老人的需求。

二是行业标准尚未统一。目前,我国养老机构尚没有统一的建设标准、入住条件及评估程序。养老机构的服务项目和功能较为单一,以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为主,对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重视程度不够或根本无力涉足。因养老机构自主把握入住条件,导致一部分迫切需要护理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无法进入养老机构。同时,由于管理不规范、投入不足等原因,不少民办养老机构或因缺乏建设空间而违规用地,或在消防、食品、建筑设施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

三是养老机构管理护理力量薄弱。由于养老机构管理护理人员没有明确的职业特征,社会地位较低且工资待遇水平低,导致专业管理护理人员不愿到养老服务机构工作,而一些有经验的管理护理人员常常流失到其他待遇比较高的行业。很多地方养老机构护理人员普遍年龄偏大,多数在50到70岁,导致养老、工伤等政策性保险无法落实,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无法通过有效法律途径解决。同时,不少护理人员服务水平不高,主要由下岗职工和农村务工人员组成,因护理人数不足、24小时在院的时间限制,日常专业培训难以实现,进而难以提供专业、优质的养老服务,医养融合等高水平养老服务模式等更是发展缓慢。此外,由于宣传引导不够深入,多数老人在观念上走不出家庭养老的思维定势,普遍仍依赖于子女,在农村尤为突出。

针对上述情况,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应在构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上进一步下功夫,使老年人都能享受个性化、专业化、市场化、便捷化的优质养老服务,在此,陆亚萍代表就养老服务事业宏观层面发展提出三点建议:

1、强化引领,提升养老服务政策保障水平。一是加强调查研究,优化宏观设计。抓好对养老服务“十三五”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深化研究,进一步摸清全国不同地区、不同老年群体的养老需求,制定完善养老服务配套政策,比如,着眼加快医养融合模式推行,尽快出台具有较强指导性的政策文件,提供更多政策支撑。加大监管力度,建立政府指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监管体系,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地设定相对统一的养老机构建设管理、入住条件、评估养老服务水平等行业标准,以避免建设、接收、服务中的随意性。对照标准进一步加大对全国养老机构的疏导整治力度,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综合性调查和动态评估,根据评估等级给予不同的服务补助。

2、强化扶持,鼓励大众化养老机构建设。以公租民营、公办民营、民建公助等多种形式,鼓励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建设大众化养老机构、发展养老连锁品牌,以先进的养老理念和优质的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全国养老服务整体水平。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包括公办、民办)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确保养老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同时,要逐步改善和提高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条件与质量,将养老服务用房列入城市社区配套,明确新建小区必须配套建设居家养老设施,建成后建议住建和民政部门联合建立督查回访机制,定期检查其实际用途,确保不挪作他用。

3、强化统筹,建立养老服务工作大格局。强化政府在社会养老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建议建立政府全面统筹、部门密切配合、群团组织积极参与、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的老龄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宣传、民政部门要广泛宣传做好老龄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尊老爱老良好社会风尚。将养老护理人才培养纳入人才发展规划,引导和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增设护理专业,培养更多护理人才。优化就业政策,完善入职奖补制度,不断提高养老护理人员待遇,吸引更多人从事养老服务工作。

(摘自: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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